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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招商引资(内资)统计制度(2026年)》的通知
发布:西部招商网时间:2026-04-24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招商引资(内资)统计制度(2026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招商主管部门:

  为全面反映我省引进内资真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引进内资的管理与统计工作,经省统计局批准,现将《陕西省招商引资(内资)统计制度(2026年)》(以下简称《制度》)印发你们,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制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引进内资数据并按时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二、各设区市(区)招商主管部门负有指导所辖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调查统计职能,按照《制度》要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执行办法,督促和组织所辖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内资统计上报工作。

  三、各级招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内资统计工作,加强内资统计队伍建设,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加大统计培训力度,确保内资统计工作质量。

  四、各级招商主管部门在“陕西省招商引资(内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比对审核数据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省商务厅按照系统填报数据情况进行审核汇总,调查数据通过陕西省商务厅官网及全省招商引资情况通报等形式发布,同时按季度抄送省统计局。

  五、《制度》有效期至2029年1月,《陕西省招商引资(内资)统计制度》(陕商发[2022]35号)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投资服务处魏雨婷

  联系电话:029一63913932

陕西省商务厅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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